受建设单位的委托,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按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,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:
(一)建设项目名称、选址选线、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
建设项目名称:VOC治理及产品优化调整项目
选址选线: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路78号
原有项目情况:德美澳门皇冠844张家港分公司于2007年注册成立,同年硅油、乳液产品新建工程项目取得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(苏环建[2007]100号),该项目于2009年通过苏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(苏环验[2009]263号);2008年开始二期2500t/a聚合乳液扩建项目(苏环建[2008]546号),该项目于2009年通过苏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(苏环验[2009]262号);2012年丙类仓库扩建项目,该项目登记表于2012年11月26日通过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批,目前上述项目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。
建设内容:本项目拟投资700万人民币,利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,新建包装桶仓库120m2,其他生产车间、公辅工程依托现有。本项目调整优化产品,调整后有机硅乳液和分散剂产品升级,产能保持不变;乳液聚合物调整为改性硅油,利用现有生产乳液聚合物的生产设备生产改性硅油4500吨/年,产能不增加;对氨基硅油进行产品优化升级,更名为聚硅氧烷,产能不变,为中间产品,不外售。同时,企业拟增加两套冷凝器处理工艺废气,增加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VOCs。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佛山市顺德区德美澳门皇冠844有机硅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
联系人:蔡经理
电话:15062473905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单位名称: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网络连接:详情见附件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提交方式: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。
提交途径:①信函地址: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路78号
②电子邮件地址:48252635@
公示时间:10个工作日。